[每周一书]《利维坦》霍布斯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处于运动状态中。接着他从“论人”入手,指出人的生命也不过是四肢的运动;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求自保、生存,从而是自私自利、恐惧、贪婪、残暴无情,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争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主体,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信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据称,这样订立的契约就叫做社会契约(亦称信约或盟约),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就是主权者,而像这样通过社会契约而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组成了国家。霍布斯说:“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用更尊敬的方式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见本书第十七章《国家的产生》)此外,还论述了主权者的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君主制;人民的义务——绝对服从。主权者或国家的职责有三:一是对外抵御敌人侵略,保障国家安全;二是对内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宁;三是保障人民通过合法的劳动生产致富。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列举《圣经》条文指责教义之荒谬,坚决主张教会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所谓“教皇无过错”之说。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他甚至呼吁教会势力撤出大学,使大学教育摆脱教会的控制和影响,连结婚要履行宗教仪式,也是他所反对的。远在三百多年以前就能提出这些意见,不能不说其具有远见卓识,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纵观霍布斯本书内容,其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和贡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
第一,霍布斯是近代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之一。就他的整个哲学体系论,他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主义者。他占有继往开来、不可否认的重要地位。唯物主义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产生于古代东方各国和古希腊、古罗马;二是近代唯物主义,或曰唯物主义的复兴,就是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之后,才在人类历史上确立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霍布斯是继培根之后,同属近代唯物主义的重要代表。培根是近代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是霍布斯唯物主义的先驱。霍布斯继承了他并把他的唯物主义系统化了,同时也把培根唯物主义的机械论倾向发展到极点。而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论则是继承了十七世纪英国的唯物主义并发挥了它的战斗性的一面。霍布斯虽然把物质视为第一性的,但他认为一切物质都是孤立的、互不联系的,他的机械论则突出地表现在他企图用普遍的机械运动来解释世界的一切现象,而且一切运动都是物体在空间的位置移动。在方法上他特别强调数学方法,尤其是几何学的应用,甚至他把数学方法生搬硬套应用于政治现象中,这就使他对世界的理解不仅陷入狭隘、片面,而且往往堕入迷误之中。在认识论上,霍布斯既属于英国的经验论者,重视感觉、经验作为知识的泉源,也对理性思维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给予了足够的估计,从而避免了英国的经验主义者和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者各偏一面的缺陷。总起来看,十七、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乃是科学的发展、封建社会的衰微和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结果,是这些新的社会因素在思想上的反映,也是在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和经院哲学的斗争方面,在科学世界观的发展中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第二,根本否认神的存在,彻底揭示宗教的实质,摧毁以旧约和新约作为真理的信仰,从而摇撼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一大精神支柱,这是霍布斯在人类发展史上的又一重大建树。霍布斯恢复并发展了古代的无神论思想而成为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论证说,一切物质都是有形体的,而神或上帝既无形体,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也不能成为研究的对象。如果有人争辩说“神是无形体的实体”,则纯属胡言,同所谓灵魂不灭、地狱炼火之类说法一样荒谬绝伦。神或上帝不过是为了愚弄人们而由神学家捏造和臆想出来的。因此,上帝既然根本不存在,怎么可能是什么“最终原因”呢?同样,他认为宗教也毫无现实的基础,宗教的根源就在于人们的恐惧和愚昧无知,宗教的创导者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些缺陷来进行欺骗和控制人们。
霍布斯在猛烈抨击教会的腐败堕落、假仁假义之后,斥责教皇和教士都无异于魔王和恶鬼。他指出,无论国家和教会,其权力都不是来源于上帝,教会绝没有理由掌握独立于国家之外,甚至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反之,教会只能依附于国家,它同道德一样,只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存在,只有国家容许和赞同的信仰才能成为宗教。在他看来,宗教是为了国家统治的利益,为向人们灌输对权力的畏惧和服从才有存在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霍布斯毫不留情地把神从天堂拉到了地上,把至尊变成了虚幻,把教会贬为国家的附庸,以人权反对神权,一举砸碎了禁锢人们思想千余年的精神枷锁,启迪新思想、新科学,迎接资本主义新时代的到来。
第三,从政治理论上看,霍布斯更是一个划时代的人物。他的《利维坦》可以同古代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遥相匹比。尽管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苏格拉底,在霍布斯之前有马基雅维利,但从理论的系统性以及深度和广泛上说,他们都比各自的前人更胜一筹。因此,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古代的第一个政治思想家,那么说霍布斯是近代的第一个政治思想家,他是当之无愧的。古代的政治学始终同伦理、道德糅合在一起,多数思想家都强调人们之所以要在国家中生活是为了求得善的、道德的生活,而且亚里士多德是作为奴隶主的思想家立论的。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则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代表早期新兴的大资产阶级和贵族发言。
霍布斯同其他早期启蒙思想家一样,摆脱了神学观点之后,开始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并企图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社会事物,从理性和经验中提出了某些规律,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他的全部政治理论是从他的人性观和自然法学说两个出发点推导出来的。
他认为人性是恶的:自私自利、残暴好斗。因此在原始时代还没有社会和国家之前,人们是处在一种充满互相争斗、恐惧不安的自然状态中。自然状态受着自然法的支配。所谓自然法就是一种合乎理性的规律或法则,例如人人都是天生自由的,人人都有保存自己、企求安全的欲望,人人都有大自然赋予的理性和平等的权利等等。既然自然状态如虎狼之境悲惨可怕,出于人的理性驱使,人们要求摆脱它而寻求有组织的和平生活,就互相订立了一种社会契约,甘愿放弃原来享有的自然权利,并把它交托给一个统治者或主权者(一个人或一个集体),从此建立了国家。所以,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国家不是根据神意创造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创造的,君权不是神授的,而是人民转让的、托付的。换句话说,国家不过是一个人工模造的人,主权则是人工模拟的灵魂。创建国家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的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霍布斯就彻底推翻了君权神授之说,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
从上文可以看出,霍布斯在理论上对于封建制度确实进行了釜底抽薪的抨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同时也必须看到他的时代和他的阶级属性给予他的局限性,以及他的种种矛盾主张的实质。
他的自然观虽然是唯物主义的,但他的机械论方法却是形而上学的。他把一切物质的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或数学运动,甚至用数学(几何学)方法解释一切,包括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终于使他的社会观成为唯心主义的。作为他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的自然法学说、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论都是违反历史真实的、非科学的论断。
对于神学、宗教与教会,虽然他采取了彻底的批判态度,否定了神的存在,揭露了宗教的实质,指控了教会的罪恶,但是出于维护国家统治利益的考虑,他仍然主张保留宗教和教职人员,使其成为国家从精神上统治人民的辅助工具。他也宣扬宗教自由,但强调必须在国家所赞同的宗教中去自由选择。
霍布斯的人性观和据以所描述的自然状态,尽管他自认为说的是野蛮人和原始时代,但实际上写的是近代人,而且恰恰就是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资产阶级疯狂掠夺农民的“羊吃人”的时代,以及当时资产阶级之间相互争夺、损人利己、贪得无厌的丑恶行径,从而霍布斯把资产阶级的阶级性当作了普遍的人性。他在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来论证国家的起源时,虽然说明主权者的权力是人们同意授予的,但他转而着重说明,人们一旦授权后就不能反悔,否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在道义上是不义之举,而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同时,主权者一旦获得授权,其权力就是绝对的、至高无上、不可转让的。人民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即使对于一个暴君,人民也没有反抗和革命的权利。在政治制度上,他虽然推翻了君权神授说,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但他又着力地论证了君主制的绝对权威,坚决拥护君主制。这个矛盾如何解释呢?
通观他以上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资产阶级立场,结合他认为克伦威尔当权的政府是他所赞赏的理想政治形式,他并不眷恋于同英国旧王室的关系,不是保王派,而在经济上又主张发展工商业、促进对外贸易、劳动致富,政治上厌恶动乱,特别是当时英国的掘地派已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贫民运动等等各种客观形势来分析,霍布斯所主张的绝对君主制只不过是要以君主制的形式来实行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专政而已,形式虽然是旧的,但内容已是新的了。
归结起来,霍布斯是英国新兴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忠实代言人,他一方面向封建制度展开猛烈攻击,试图进一步巩固资产阶级所已经夺得的政治、经济权利,另一方面又极其害怕被篡夺了革命果实的人民群众,不惜从多方面论证资产阶级应以绝对集中、强大的主权来周密防范、镇压群众运动,以致根本剥夺人民的革命权利。尽管这是资产阶级的本性,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如弥尔顿、哈林顿等人都充分表现了这种两面性,但霍布斯反人民的面目尤其凌厉和裸露,使他的进步的自然观同反动的政治观极不协调地集中于一身。
注:上文节选自本书“出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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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名:Leviathan
作者:[英] 霍布斯
译者:黎思复 / 黎廷弼
评分:8.7
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述及的一种力大无穷的巨兽名字的音译。霍布斯借用以命名本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正说明《利维坦》主要是霍布斯的一本关于国家论的专著。《利维坦》具有非凡的逻辑性和想像力,使政治哲学得到了一种逻辑严密的系统发挥,成为经世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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